•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
  • 电话:159116031100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mmheng@foxmail.com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交通常识
  • 交通题湖北拟立法破解水交通“重电轻航”问题 应航道通航所需最小流量-搜狐滚动
  •   本报讯记者胡新桥见习记者刘志月水电大省湖北省面临着如何平衡发电与航运的问题。近日提请湖北省常委会审议的《湖北省水交通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或管理单位应当航道通航所需的最小流量,并事先与水交通管理机构达成流量分配协议。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尤习贵称,目前,湖北水交通运输面临着航道力度不够的问题,重电轻航、桥梁碍航等问题日趋严重,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

      为解决航道“软”和“弱”的问题,防止水利水电枢纽运行中“只重发电、忽视通航”,减少枯水季节因大坝减少下泄流量而造成大量船舶搁浅、减载等情况的发生,草案,在通行河流新建水利水电工程或引走水源影响通航的,建设或管理单位应当航道通航所需的最小流量,并事先与水交通管理机构达成流量分配协议。

      此外,为通航安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或管理单位需要减流、截流或者突然加大流量影响水通安全的,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水交通管理机构,紧急情况下应当在作出决定后立即通知,并采取有效措施。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