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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嘉兴查处酒驾5731起 醉驾入刑928人
  •   浙江在线嘉兴频道09月24日讯醉驾入刑一年多,酒驾虽然有所遏制,但从部门今年以来查处的数据来看,数量还是惊人。部分驾驶员将安全抛之脑后,铤而走险,酒后驾驶。

      今年以来,截止9月10日,我市部门严厉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处醉酒驾驶928起,饮酒后驾驶5731起。 从车辆类型上来看,摩托车驾驶人成为醉驾“主角”摩托车占264人,占总数的38.71%;轿车310人,占总数的45.45%;客车95人,13.93%;货车12人,占总数的1.76%;拖拉机的7人,占总数的1.03%;其他车辆1人。 从驾驶人群来看,以青壮年为主。年龄在20至50岁占总人数的94.57%;51岁以上占6.16%。60年以前31人,占总人数的4.55%;60-69年170人,占总人数的24.93%;70-79年276人,占总人数的40.47%;80-89年193人,占总人数的28.30%;90年以后的17人。涉及外国人的有1人。 从人员的构成上来看,分布广泛,男性占绝大多数。男性631人,女性19人。据统计分析,在酒驾案件中,从个体私营企业老板到白领、蓝领到农村居民、新居民各层面分布较为均匀。

      昨天,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驾驶员素质已经有所提高,酒驾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社会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氛围逐步形成。但是,国庆中秋聚餐机会多,仍要酒驾抬头!”

      该负责人指出,虽然法律加重了对酒后驾驶违法犯为的惩处力度,机关整治酒驾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从根本上治理酒后驾驶这一痼疾仍然任重道远。一些人仍抱有侥幸心理,,饮酒甚至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人民群命财产安全。机关将继续保持对酒后驾驶的整治力度,严格依案,对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单位,一律按涉嫌驾驶罪立案侦查;对犯罪事实清楚,确凿的,一律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格查处。

      国庆中秋临近。部门表示,酒驾违法行为的高发期,全市将集中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酒驾整治统一行动,并“日日查,白天查,夜夜查”,对酒驾始终“零”。

      忠告醉酒(酒后)驾驶将会产生以下后果:

      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处,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5年。如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10年。

      酒后驾驶:初次酒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2000元。再次酒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天以下,罚款1000-2000元。如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的,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5年。

      醉驾或酒驾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以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责任编辑:夏凤萍 张晓兰 郁馨怡

      记 者:鲁英 杨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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