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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酒驾不思改 二次酒驾再遭罚
  •   宣城新闻网讯泾县一男子安全意识淡薄,一年内竟然两次酒后驾驶,在最近的一次酒驾检查中被行政,并被吊销驾照。

      12月12日中午,泾县男子徐某在外喝酒,突然接到朋友有急事的电话,当时他自感头脑,断定驾车绝对没事,并且想着中午应该不会有来查酒驾,抱着侥幸心理开了车出去,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刚驾车驶至桃花潭西时,就被值勤逮个正着,闻着他嘴里的酒气,当即对他进行了酒精测试。

      经过酒精测试,徐某每100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为58毫克。随后将徐某带回泾县云岭中队进行处理,当将徐某的信息录入系统时却发现,今年4月6日徐某曾因酒后驾驶,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徐某理应汲取教训,但他却不以为然,刚拿到驾照不久,又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泾县交通管理大队云岭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属于二次酒驾,我们根据新修订的《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一款,对他处以10日以下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