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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驾驶道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深入
  •   为了提高道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进而提高道运输行业的安全、服务水平,近日,浙江、山东等省道运输管理部门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道运输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据了解,自去年5月1日《道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制定了继续教育大纲,并组织行业专家编写了继续教育教材,为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山东、浙江等道运输大省道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标志着道运输驾驶员素质提升长效机制逐步正轨。据了解,浙江和山东两省运管部门从“三个明确”着手,就继续教育对象、机构、师资、考核、与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衔接等方面做了全面部署。

      明确教育对象。浙江省道运输管理局明确,凡持有本省核发的从业资格证,或持有外省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但在本省从事道运输经营活动,并在道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道客货运输驾驶员,均须参加继续教育。交通运输厅道运输局明确,凡持有本省核发的经营性道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且持证满1年的道运输驾驶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明确组织实施机构。浙江和山东都明确,继续教育工作主要依托道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和具备继续教育培训能力的大型道客货运输企业实施;道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由省道运输(管理)局统一组织。

      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浙江省道运输管理局要求使用浙江省道运输从业人员综合考试管理系统组织道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考核,并要求设区的市级道运输管理机构做好继续教育宣传、培训机构监督、继续教育记录,以及与诚信考核档案衔接等工作。交通运输厅道运输局的要求更加细致,他们要求做到档案管理到位、考试工作到位、考核衔接到位、管理流程到位。(本文来源: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