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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交通法规实施1年即修正?
  •       图:深圳交通法规修正后,对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罚款力度会更大/网络图片

      【本报记者唐深圳二十二日电】深圳最重要的两部交通安全法规──2010年8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处罚条例》),以及2012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道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将在本周以修正案的形式提请市五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深圳交通安全法规执行不到一年再修改,引来社会质疑。

      罚款标准取重不取轻

      《处罚条例》一直被认为是全国罚款额度最高、最严厉的交通处罚条例,该条例,仅仅改变号牌就可能被处以5万元罚款;而《管理条例》自今年1月1日实施到现在还不到一年,便再次启动修改程序,颇有朝令夕改之感。

      修正案中一项重要修改内容就是统一两部交通法规的交通处罚「口径」,只保留处罚力度更大的条款。据透露,统一处罚口径将令一些交通罚款执行额度有分歧的项目增加一倍至五倍。如「行人翻越道隔离设施」,《处罚条例》罚100元,而《管理条例》罚200元,最终可能统一成罚款200元;「行人冲红灯」,有罚20元,有罚100元,最终统一成罚款100元。

      对于本次《处罚条例》和《管理条例》的修改原因,市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傅伦博表示,两部法规实施的过程中确实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修正,让两部法规与国家上位法,以及两部法规本身的条文之间进行衔接,避免执法过程中法规之间相互「打架」,另外,也要针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补充。但总的来说,修改幅度其实并不大,整体思仍是从「严」立法。

      网民质疑「高罚创收」

      在一项网络问卷调查中,有超九成网民对修法提高罚款持反对意见。有深圳本地网友称,罚钱是最省事的方法,但不是最有效的方法,更有市民质疑,「难道提高罚款能解决问题?我看还是为了更好的创收。」

      此前,深圳北环大道一天查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3000,罚款总额近百万,之后深圳又正在研究征收汽车排污费,再加上现在要加大交通罚款力度,这一连串动作难免惹质疑这是不是故意制造的创收「陷阱」。

      对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受访称,深圳今年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滑,部门选择在第四季度提高交通罚款等非税收收入来开辟财源,有靠罚款创收,弥补一般预算收入下降的嫌疑。他表示,深圳在社会管理上频频开「罚单」,交通罚款一年比一年高,一旦形成制度性安排,长期会导致深圳投资恶化,收入下降,深圳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