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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该逼着每个人遵守交通法规
  •   □本报观察员 赵勇

      本周,一名普通网友的悲剧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这名网友的微博名叫“安娜”,是广东汕头一名年仅30岁的年轻妈妈,令人唏嘘的是,“安娜”在一场车祸中遇难,而车祸的根源,则是“安娜”本人的醉驾。

      事情发生在8月19日,那天凌晨4:29,“安娜”发了一条微博,只有短短的几个字——“好醉,还是得开回家”。谁也没想到,这条微博竟然是这位年轻妈妈留给世界最后的声音,在发出微博没多久,醉驾的“安娜”就出了车祸,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本周,“安娜”的这条醉驾微博被部门转发后,被转发了几万次,留言无数。人们在为“安娜”惋惜的同时,也在微博上痛陈酒驾的巨大危害。很多网友不理解,为什么明明“好醉”,却“还是得开回家”,为什么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还有网友惋惜地说,如果当时“安娜”能就近找个地方睡一觉,如果她能找人代驾,如果她知道要喝酒就不开车出门……可惜,这一切都只是如果,悲剧还是发生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逝去。“安娜”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终止于30岁的年轻生命,也再次把这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到这一点,为什么这么难?

      有人说这是目前代驾市场还不发达、不规范,有人说还有很多人存在与“安娜”同样的侥幸心理,有人说目前查酒驾查得还不够严……这些看法当然都有道理。但更大的原因,恐怕还在于酒驾成本仍然不够高,不足以挤压掉任何一丝丝的侥幸心理。当然人们会说,现在醉驾都要入刑,对酒驾的处罚也越来越严厉,怎么成本还不够高呢?不错,从法律上来说,自张明宝事件之后,对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力度的确远远超过了从前,高晓松等人物也都因为醉驾受到了严厉的处罚。但实际上,要想最大程度杜绝酒驾等各种形式的驾驶,光有法律上的惩处,恐怕还不够,如何让驾驶者付出法律之外的成本,也值得认真考虑。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重庆若酒驾将失去考公务员及入伍资格”这条最新消息。近日,杭州余杭区微博“@平安余杭”发布的一条酒驾博文在网上疯传。博文称,如果不远离酒驾,出国签证没戏,出交通事故保险不赔,不能考公务员,不能当兵……对此,相关部门:酒驾将被处以治安处罚,而受过治安处罚者,就不再具备参军资格;如果考生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则没有资格参加公务员考试;如果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虽不影响报考,但面试很难通过。重庆相关部门的回应引发了热议,有些人认为,这种法外成本对酒驾或醉驾者来说太高了,其实,正是这种潜意识里面的“酒驾化、私事化”倾向,是醉驾入刑后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的根源。本周,类似的一条新闻,同样也引发了争议——广州拟对醉驾非机动车者罚款50元。虽然这样的罚则在交通安全法里早有,但仍有不少认为,“喝醉酒骑车也要罚款”不近人情,真不知道这些滥发同情心的人知不知道,“喝醉酒骑车”这种举动在车轮社会的危害性有多大?每年又有多少“喝醉酒骑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又有多少鲜活的生命因此瞬间逝去?

      如果“安娜”的悲剧让你,那就不要觉得提高违法成本不可接受。从提高法律之外的酒驾成本,到严格处罚醉驾非机动车,目的都只有一个——逼着你遵守交通法律,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时刻放在心上。

      这不仅不是什么处罚过头,而恰恰是我们一直做得不够的地方。实际上,在很多国家,酒驾和行人闯红灯这样的行为,不仅要与入伍、公考、办公司联系起来,而且会被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在购买保险、申请住房补助等领域“享受”苛刻的待遇。

      反观我们这边,酒驾和行人闯红灯泛化仍然有相当的市场,如此,形成全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规则意识,自然会显得步履蹒跚。

      (原标题:就该逼着每个人遵守交通法规)